FB Carp 2025-10-15
Dec 29, 2025
呢單嘢真係精彩絕倫,搞到我半夜三更睇判詞唔瞓
呢兩位孖寶律師喺製造案件呢方面真係超犀利,一單懷疑亂過馬路俾車撞到嘅罰款案,可以審咗90日,另外再生成11單案件 (包括審判其間製造出嘅 judicial review 等等)。
而家過咗幾年 (唔知係咪 time limit 就到期) 又翻炒返單嘢出嚟永續打官司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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審91天亂過馬路案 兩辯方律師向外聘主控、官等索償逾2000萬元 指聯合拖延審訊
時任暫委特委裁判官何麗明 2018 年處理行人涉亂過馬路的傳票案,經 91 天審訊裁定被告無罪,拒絕向她批出訟費,又指兩名辯方律師虛耗法庭時間,下令向控方支付約 62 萬元訟費。
兩辯方律師,即大律師梁耀祥、律師侯振輝周一(13 日)入稟高院,起訴負責該案的律政司外聘大狀關文渭、律政司相關人員、何麗明及律政司長,指控關、何為了增加收入而聯合拖延審訊,要求賠償共約 2,140 萬元。
入稟狀指控,控方在傳票案提出不必要及重複的證據,用上 10 天在「案中案」處理辯方專家證人資格,而裁判官則涉司法人員失當、濫用權力,包括越權施加現金保釋條件,被告是為了共同經濟利益而行事。
全文:https://bit.ly/4944HTv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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